词典解释
同“ 生杀予夺 ”。《通典·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 郭沫若 《奴隶制时代》三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。”
同“ 生殺予奪 ”。
《通典·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廢置,生殺與奪,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。” 郭沫若 《奴隶制时代》三:“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生杀
生杀与夺出处
《通典?职官三》:“《周官》内史掌王之八柄,爵禄废置,生杀与夺,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。”
使用例句
对于这些种族奴隶,国家是操有
生杀与夺是成语。
国语词典
  生殺與奪  
  -  掌握生殺賞罰的大權。  - 元史.卷一七五.張珪傳:「蓋生殺與奪,天子之權,非臣下所得盜用也。」
  近义词: 寵辱禍福